促進產業可持續發展
互聯網業務雖然增長速度很快,但是沒有形成有效的共盈模式
互聯網業務傳輸的數量增長很快,但是其在電信通信業的總收入中的比重在主導固網運營商的收入比例中僅僅占10%左右,傳統的電話業務仍舊是業務收入的主體。如果傳統的電話業務消失或衰落了,而VoIP業務被當作互聯網業務,而互聯網業務又沒有找到一個真正合理有效的共盈模式,電信網的生存基礎就可能被動搖,通信業將無法獲得足夠的投資,從而無法實現可持續發展。我國目前對VoIP采取嚴格管制態度,只有基礎電信運營商有權經營IP電話業務。但是開放或適度開放VoIP業務是必然的政策走向,我國選擇何種時機調整VoIP業務管制政策,是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
固網運營商處在轉型關鍵期
這里的固網轉型存在著兩層含義。首先是從語音業務為主向以信息提供服務為主的轉變;其次是從固網運營向全業務運營的轉變。
第一,固網運營商長期以來收入中語音業務仍然占主體(如表1)。數據業務雖然增長較快但是仍無法成為固網運營商的主要收入來源,如果較早的對潛在的VoIP提供商全面開放將會更快的分流固網運營商的語音業務。
表1 數據業務收入增長趨勢(單位:億元)
年份 |
固網總收入 | 數據業務收入 | 數據業務收入占總收入比例 |
2004年 | 2805.68 | 352.64 | 12.57% |
2005年 | 3189.78 | 528.96 | 16.58% |
2006年 | 3629.78 | 846.34 | 27.3% |
2007年 | 4122.92 | 1438377 | 34.90% |
第二,固網運營商將很快獲得3G運營權。無論固網運營商獲得那種標準的3G牌照,從目前國家政策和市場發展看,固網在未來1~2年內肯定要獲得3G運營牌照,經營自己的移動網絡。3G初期發展無論從人力還是資本上都是大投入,即使在不受VoIP較大影響的情況下,固網運營商在人力與企業運作上都有較大的壓力,因此如果盡早開放VoIP市場對固網運營商來說其企業運作的壓力也會很大。
固網運營商對發展VoIP存在博弈僵局
正如納什均衡中軍備競賽的例子一樣,由于我國南北拆分的網絡結構和市場結構特點以及面對違規VoIP經營者瓜分語音市場的狀況,網通和電信兩個固網運營商不可避免分別在對方和自己的IP網內經營VoIP業務,在有鐵通和聯通通過互聯網和自有的固網接口也在暗地里大力發展VoIP。如果將VoIP只開放與現有語音業務同等特征的VoIP業務,可以通過嚴格的技術和管制政策的限制延緩VoIP開放下的發展速度,另一方面也可以促進固網運營商積極主動地改善語音服務基礎設施。
體現有效監管原則
一項監管措施必須有技術手段來實現,否則將無法實施有效監管。即實行有效監管的條件有兩個:一是具有監測點;二是合理的行政管理手段。兩者有其一可監管,兩者都具備才能實現有效監管。通過電腦實現的PC-PC之間的語音通信雖然屬于VoIP業務,但是由于不具有這樣的監測點而無法實現有效監管。所以暫時不將這樣的業務納入語音業務監管體系,現階段PC-PHONE是我們主要討論的VoIP業務。
在市場進入和退出機制方面,許多VoIP業務經營者以預付費的形式銷售語音業務給用戶,而VoIP業務的市場門檻又比較低,導致許多廠商出售了預付卡后退出市場,嚴重損害了消費者利益。因此如何在市場進入和退出機制上建立準入保證金制度,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費者利益是管制的難點。隨著語音業務市場的不斷開放,培養客戶風險消費意識也是需要考慮的,監管者建立針對消費者的保障機制和VoIP運營商的違規退出機制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
首先,我國基礎電信運營商具有特殊性,我國基礎電信運營商都是國有控股的中央直屬骨干企業,在支撐、引導和帶動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發揮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把握好電信市場準入尺度,盡量減小對基礎電信運營商的沖擊和震動,是國家對電信管制政策的基本要求。如果把VoIP業務定義為增值電信業務,會使作為基礎電信運營商主要收入來源的話音業務遭受前所未有的沖擊,現階段VoIP的應用會使運營商的寬帶業務發展面臨矛盾:寬帶業務發展導致語音業務分流,削減了基礎運營商發展寬帶的積極性,同時VoIP業務的迅速發展也使得基礎運營商的投入的大量沉淀成本無法收回,進而導致國有資產的流失。
其次,基礎電信運營商提供PC-PHONE業務時必須解決溯源和合法監聽等問題。因為VoIP是對傳統語音業務的替代性服務,以等同功能的原則看,VoIP提供的語音服務也要受到安全監聽。
美國、歐盟、英國等對安全的理解更多是從個人安全角度出發,有關國家安全問題則考慮較少。而我國目前更多的是從國家安定團結及意識形態方面考慮問題,電信語音商要承擔國家安全重任,必然要設法阻止無法確認主叫號碼的電話,PC-PHONE就不能得到公開支持。比如無主叫號碼的呼叫能否接入公安報警系統,這里涉及到誠信問題。
國家安全對任何國家都是頭等大事。目前各國對通信信息網都提出了一條要求,而且是所有運營網都必須提供的,就是法定的中途截取功能(Lawful Intercept),以保證國家的信息通信的安全。加密技術的濫用會增加執行的難度和成本,對國家安全造成極大的威脅。因此,PC-Phone系統必須提供法定的中途截獲能力,不得濫用加密技術,同時要提供溯源能力,保證能提供主叫的實際和有效的信息。
電信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審查經營基礎電信業務的申請時,應當考慮國家安全、電信網絡安全、電信資源可持續利用、環境保護和電信市場的競爭狀況等因素。國家安全及政治經濟的影響是各國政府重點考慮的問題。中國目前更多的是從國家安定團結及意識形態方面考慮問題,電信運營要承擔國家安全重任,比如要防止“法輪功”搗亂,必然要設法阻止無法確認主叫號碼的電話,PC(web) to Phone就不能公開得到支持。比如無主叫號碼的呼叫能否接入公安報警系統,這里可能涉及到人的誠信考驗。放開VoIP業務,互聯網的安全缺陷會進一步傳遞影響電信市場,容易被非法者利用從事非法活動。如果我們把VoIP業務歸為增值電信業務,其經營的條件相對寬松,也沒有明確規定其對于國家安全應承擔的責任,這樣對于國家安全會帶來非常不利的影響。
在開放又限制其過度發展的前提下,先將VoIP以傳統語音業務的要求開放符合我國的國情,有利于我國VoIP產業的健康發展。在此類VoIP有一定發展的基礎上再選擇時機,適時開放所有的VoIP業務,形成VoIP良性產業鏈,避免互聯網免費模式帶來的負面效應,同時也是利于建立我國良好互聯網產業模式的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