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社交網站LinkedIn的BI能力中心部門創始人Estelle Nicholson警告說,在剛剛實施BI活動的公司中創建一個BICC就是一個災難。Nicholson說:“在毫無BI文化的公司中,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實質上是去解決人們不認同的問題。”他補充說,BI能力中心可能很難得到業務部門經理的支持。
Jill Dyché是一位BI與數據倉庫咨詢師,她目前也是SAS的副總裁。她指出,公司在BICC上犯下的最大錯誤是過早實施--在他們“未獲得授權”之前就開始實施。
Dyché說:“我的一位客戶告訴我,他想要建立一個BICC,使業務團隊能夠提高對他團隊的關注度。這是不可能的。BICC應該在一開始就取得信任且富有成效。人們應該認識他的價值,并且從第一天就參與其中。”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她建議,公司應該至少成功部署兩個BI應用程序--用于說明它們能夠解決真實的業務問題,然后再著手建立中央團隊。
所有人都處于BI的同一戰線
咨詢公司Intelligent Solutions的總裁Claudia Imhoff指出,一個有效的BICC可以幫助公司的所有業務部門“朝同一個方向形成合力”。但是,Imhoff指出,業務執行官有時候會將BICC視為一種瓶頸--管理不當時確實可能出現這種問題。
她補充說,BICC的權力和職責可能受到不同的公司結構和文化的影響。Imhoff說:“如果公司傾向于將職能集中化,那么最適合建立一個BICC。另一方面,如果公司管理模式較為分散,那么BICC可能會遇到更多阻力。”她說,建立這樣一個仍然是有價值的,但是它的作用可能更多在于建議和戰略規劃,而非直接干預BI系統的部署和管理。
根據Nicholson的觀點,一個強大BICC所實現的正式BI流程和一致的項目管理方法應該能夠減少開支,并且保證BI實現支持總體業務目標。她說:“如果一個公司包含獨立實施的BI項目,但是沒有總攬全局的BICC,那么這種工作方式可能不適合更大的企業目標。”
但是,如果一家公司并沒有做好準備,或者不需要這樣的團隊,那么也不一定花大力氣去做這個事情。Nicholson說:“BICC可能非常小,可能只有幾個人在維護一些流程和通過審批的應用程序。”她補充說,在這些情況中,最好先記錄公司將要進行的BI措施,以及將要使用的軟件。通過減少多余的BI工具,就足以減少開支。
對齊、排序和交流
Dyché說,在理想情況下,BI能力中心應該作為“一個BI項目管理辦公室”。在這種角色下,它的作用包括與企業執行官和業務部門經理一起合作,將BI措施與業務目標對齊,并對項目進行規劃和排序,同時進行關于BI投入進度和業務影響的交流。但是,Dyché也指出,BICC所負責的確切范圍取決于特定的公司文化和組織結構。
Rick Sherman是咨詢公司Athena IT Solutions的創始人,他指出,最終用戶培訓是BICC可以發揮作用的另一個實現方面。Sherman說:“公司一般會將它們的業務用戶交由供應商進行(BI軟件使用)培訓,但是這種用戶培訓通常會涉及過多特性。”相反,他補充說,BICC人員可以監督這個培訓流程,幫助用戶盡快熟悉新的工具。
BICC結構并沒有硬性規定。但是,Nicholson指出,它一般要求搭配多種人員,其中包含掌握業務知識、技術技能和BI經驗的人員,然后由“有權決定所需完成任務的人”帶領。她說,外交能力也很重要,因為它需要與不同職能部門打交道,讓他們認同一些習慣做法。
BICC人員配置:內部還是外部?
公司必須為BICC指派專用人力資源,或者讓IT與業務部門的人員空出時間參與其中--或者混合使用這兩種方法。此外,Nicholson指出,可能還需要引入一些掌握BI專業知識的外部人員,幫助領導和執行新的操作。
例如,一個公司可能需要雇傭新的執行官,負責管理BICC。在其他情況中,可能更適合將整個流程外包給咨詢公司,由他們實施BICC。她說:“公司的方案選擇實際上取決于現有的BI專業水平和公司文化。”
另一個大問題是決定BI能力中心所屬的組織結構。IT部門是一個常見選擇,但是Nicholson警告說,如果IT與業務部門獨立,那么在IT中實施BICC可能“必死無疑”。她說,底線是IT和業務部門都需要認同這個概念,這樣項目才有可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