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墨爾本大學近日的研究表明,上班時花費20%以內的時間上網的員工能夠更好地集中精力,其工作效率高于那些不上網的人,而沉迷于網絡則另當別論。因為人們需要適時放松大腦,短暫的休息,比如瀏覽新聞,可以使大腦得到休息,從而增強工作時的集中力,提高效率。
我們知道,網絡給大家的工作提供了海量的信息,有助于幫助我們完成工作內容。同時,短時間的網上休閑,如迅速瀏覽網頁,能讓大腦得到放松,讓人精力更加集中地完成一天的工作。但是,互聯網也是一柄雙刃劍,網上五花八門的信息和應用同樣會分散員工的注意力,影響工作效率。這說明,員工在上班時間需要、也必須適度上網。那么,如何進行適度上網?所謂的“度”又該如何把握?資深網絡安全與互聯網管理專家網康科技公司產品總監宋強先生給企業和員工提出了三點建議:
首先,對于員工來講,上班時間上網要以工作為核心。通常情況下,員工上網是為了瀏覽新聞、查找資料、共享文件,更快更好地完成本職工作,同時進行適當放松身心的娛樂,而不是為了打游戲、看電影、購物、無休止的聊天等單純的娛樂行為。因此,員工在工作時間上網應該明確“以工作為核心”的目標,更多地使用網絡進行與工作相關的應用。
其次,對于企業來講,要制定規范有效的上網管理制度。面對員工們日益泛濫的非工作應用,企業從制度制定和執行上進行控制是必要的。例如,企業可以對員工非工作上網行為的性質、類型、嚴重程度、獎懲標準進行明確的界定,制定管理條例,做到有章可循、有令可處,同時在思想上加強教育,規范員工的上網行為。
最后,對于企業來講,可以通過技術手段對員工的上網行為進行適度管控。例如,市面上有種“上網行為管理”產品,主要部署在互聯網出口處,可以從“網頁過濾”、“應用控制”、“內容審計”等多個角度對整個公司網絡的各種活動進行管控,規范普通員工、管理員、公司領導等都應有不同的網絡權限、內容。
宋強特別指出, 我們所提倡的員工“上網行為管理”,并不是強制性的管理模式,而是根據企業的需要,結合員工的具體要求,切實做到“以人為本”的管理模式。具體而言,“上網行為管理”產品可以從三個角度保障員工的適度上網:
第一,通過“主體”保障適度上網。網康上網行為管理產品能夠對企業內部用戶進行全面的身份認證,并對用戶進行細致的權限分配以及帶寬分配,保證公司從領導到文員都可以根據自己的業務需要及身份權限進行網絡資源訪問,實現人性化管理。
例如,可以根據公司的行業性質和具體要求進行相關的策略設置,如市場部人員允許通過公司郵件服務器收發EMAIL,所有郵件內容和附件要被記錄;商務部門被允許在任何時段上QQ、MSN,并收發EMALL,但所有日志及內容被記錄;研發人員被允許上技術網站,并禁止使用P2P;部門經理以上管理層層干部被允許為擁有所有權限,等等。
第二,通過“內容”保障適度上網。網康上網行為管理產品能夠對網絡帶寬、網頁訪問、網絡娛樂等上網行為進行全面、細致的控制和管理,幫助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例如,允許員工在上班時間進行視頻會議、EMAIL、FTP等應用,限制員工在上班時間進行QQ、MSN等即時聊天應用,并禁止員工在上班時間進行P2P類下載,幫助員工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
第三,通過“時間”保障適度上網。由于不同企業工作性質的不同,員工對互聯網的依賴程度也不同。例如,IT企業員工需要全天上網,獲取資訊、共享信息、了解時政,學習高科技的前沿動態;而制造企業員工每天上網幾個小時即可滿足工作的需求。基于此,企業可以根據所在行業,規范員工的“上網時長”,避免上網過多分散員工的精力。
網康上網行為管理產品能夠統計出員工的上網時長,并對員工的累計上網時間進行靈活的策略。一方面,可以對員工的上網時間進行統一限制,例如,從9點到12點允許員工自由上網,而12點到13點則不允許上網。另一方面,還可以對員工的上網時間進行“彈性限額”,例如,只規定每天允許上網3小時,員工可以按照自己的工作內容和時間規劃自由支配,等等。